“村界杯”,对全民体育的生动诠释******
“春节期间,江苏徐州沛县八堡村的足球比赛在当地火了,每天都有十里八乡的村民来观赛……烤红薯等商业配套也跟过来了,停车都停不下来。村民也都不打牌了,都出来看比赛。”据1月31日澎湃新闻网报道,这是《人民日报》在春节期间发布的一段微博,当时还配发了“村界杯”比赛的画面。这条微博很快爆火,央视新闻频道也进行了题为“小小乡村足球赛,千人欢聚过大年”的报道。
2022年篮球“村BA”火了,2023年足球“村界杯”也要火?近年来,即便在国内足球联赛上,也很难见到如此火爆的比赛场景。乡村草根足球比赛虽然专业水平不高,但胜在人气旺,民间基础好,群众参与度高,村民观赏热情足,可谓真正的群众体育。
据介绍,这座足球场是2019年由当地政府建成后向老百姓免费开放的。三年来,踢球的队伍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村界杯”比赛。今年,除沛县当地球队及徐州市其他地区球队外,还有来自山东的球队参加,活动影响力越来越大。可见,免费足球场地的存在,不仅激发了村民踢球的兴趣,也助推了当地足球运动的火热和“村界杯”的兴起。
“村界杯”名声大噪,村民都来围观比赛,带火了“商业配套”,形成了良性循环,甚至吸引了周边学校的小球员观赛。当地知名足球运动员也在回家过年时,去现场观看了“村界杯”,为参赛球员加油助威,发微博宣传家乡足球活动。
这种自发组织的民间草根足球比赛,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促进了群众体育的发展,还有助于鼓励更多人参与足球运动。从去年的篮球“村BA”,到今年的足球“村界杯”,这种原生态的基层体育活动,不仅在线下受到村民和球迷的欢迎,在网上也受到诸多网友的追捧,还原了乡村野生体育项目特色,展现了全民体育的生机活力。
“村界杯”的火爆,展现出了一种别样的竞技姿态,赛场上群众对足球的真挚热爱,令人动容。这样的赛事,点燃了公众对足球运动的热情,在民间播下了中国足球的种子。那些充满激情的奔跑和呐喊,或许正孕育着中国足球、乃至中国体育的未来。
我们为“村BA”“村界杯”喝彩,不仅是被群众的运动热情所感染,也是为全民体育鼓劲,为中国体育的未来加油。期待这股力量和精气神能继续传递下去,带动各地更好地发展全民体育,增加基层体育设施和资源投入,让群众拥有更多的免费体育活动场所,畅快淋漓地运动起来。(江德斌)
(来源:工人日报 2023年02月02日 05版)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